渎职
栏目:造句大全 查看: 17
渎职 造句详情如下:
- 1、渎职不作为。
2、想他身为殿帅,渎职铸错,致使太后、公主双双罹难,圣上身心亦遭损伤,可以说祸及朝政,此罪非同一般。
3、渎职犯罪主体特殊、职位升高、涉及面广、隐蔽性强、错综复杂,难以查处。
4、如对严重违反某项法律的,对以权谋私、恣意妄为的;对有重大失误、渎职行为的;对申诉有理、控告有据的重大错案顶着不办的,可依法组织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。
5、渎职罪的社会危害性,特别是其政治危害性、精神危害性,在刑法分则体系中均居于前列。
6、是有相当数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为,渎职犯罪只是工作中的过失,犯罪嫌疑人没有为个人牟取私利,主观恶性不大,最终导致“当严不严”、“罚不当罪”。
7、鹿谷乡中寮路的居民,昨天身上挂着抗议的大字报,到南投地检署控告“营建署”渎职。
8、荣成市政法机关有案不立,有法不依,违法不究,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,徇私枉法、渎职不作为。
9、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,是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。
10、恣意妄为的;对有重大失误、渎职行为的;对申诉有理、控告有据的重大错案顶着不办的,可依法组织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。
11、渎职罪犯罪构成理论既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司法实践中争议非常大的问题。
12、查处贪污贿赂、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,是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。
13、贪污贿赂罪、渎职罪的社会危害性,特别是其政治危害性、精神危害性,在刑法分则体系中均居于前列。
14、现实如此怪诞并不奇怪,渎职获罪留任原职和曾经招致众口嚣嚣的贪官领工资一样,都是执法的选择性失明。
15、“尤其是在这些环节,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互相交织,有的公开收受、索取贿赂,玩忽职守、放弃职责或滥用职权、优亲厚友、以权谋私。
展开全文